珠海保税区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扩建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开展珠海保税区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现有项目年产非头孢类产品420吨、头孢类产品950吨,其环境影响情况如下:
(1)水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设有废水处理站对产生的各类废水进行处理,废水处理站出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珠海市南区水质净化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入马骝洲水道。
根据项目废水常规监测结果,废水处理站外排废水的各项水质指标均满足排污许可证要求的纳管水质标准。
由此可见,本项目水污染防治措施是有效的。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蒸汽锅炉废气污染防治主要是通过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作为燃料,实现烟气污染物的达标排放。为控制车间生产工艺废气的排放,企业安装有冷凝系统及玻璃钢酸雾吸收塔,各车间排出的生产工艺废气经冷凝、喷淋等处理后高空排放,洗涤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和更换。厂区食堂厨房油烟防治主要通过配套高效电离油烟净化系统来处理油烟。
根据项目废气常规监测结果,锅炉废气排放污染物浓度均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765-2019)中燃气锅炉排放标准要求,生产工艺废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要求,食堂油烟废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2mg/m3)要求。
综合而言,本项目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是有效的。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对于危险废物,企业已签订危废处置意向的接收单位包括珠海市斗门区永兴盛环保工业废弃物回收综合处理有限公司、佛山市和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中滔绿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深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按危险废物有关管理要求分类别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处理单位进行处置,确保危险废物的妥善处置。
目前厂区产生的废水处理站污泥由珠海科创环境资源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综合而言,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是有效的。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企业在建设布局时已充分考虑了各噪声源设备的实际情况,通过合理的厂内及车间布局对噪声源进行控制,同时对高噪声源设备采取室内安置等方式控制噪声传播。
根据项目噪声常规监测结果,企业对现状生产噪声的控制较为到位,四周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综合而言,本项目的噪声防治措施是有效的。
二、建设项目名称、选址、建设内容
(一)名称:珠海保税区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二)选址:珠海市保税区联峰路22号
(三)建设内容:珠海保税区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拟投资700万元进行扩建,年生产呋辛酸中间体180吨、他唑巴坦50吨、舒巴坦钠中间体100吨、丹曲林钠0.1吨、丁苯酞1吨、艾拉戈利钠1吨、盐酸川芎嗪6吨、替硝唑30吨、胶束0.5吨、吡咯基苯并咪唑3.0吨、氯甲基吡啶盐酸盐3.0吨、马来酸茚达特罗0.1吨、维兰特罗0.1吨、奥贝胆酸1吨。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珠海保税区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益朝 联系电话:137 9817 6520 邮箱:sunyichao@livzon.cn
联系地址:珠海市保税区联峰路22号
邮编:519030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广州粤秀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附件/enet_upload/file/20200520/20200520141432_38677.pdf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形式对本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建设单位:珠海保税区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0日